【项目申报】转发《中国工程院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
各相关学院:中国工程院公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,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,项目可下设课题,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,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。项目应整体申报,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。项目设1名负责人,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。项目(课题)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,整合优势创新团队,鼓励并积极吸纳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(课题)负责人承担任务或参与项目研发。(一)申报单位1. 申报本次重点专项的项目(课题)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、高等学校和企业等(以下简称内地单位),或由内地与香港、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(以下简称港澳单位,名单见附件1)。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前。2.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,诚信状况良好。3.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。4. 牵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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